依據中心國海技發〔2018〕69號文件,中心第七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韓家新
委員:隋 軍 彭 偉 梁 捷 馮林強 張選明 李林奇 竇宇宏 李銅基 張鎖平 王項南
徐 偉 李紅志
本屆學位評定委員會任期三年,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授予碩士學位的權限,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查通過接受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名單;
二、確定碩士學位的考試科目、門數和論文答辯委員會名單;
三、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
四、作出撤銷違反規定而授予學位的決定;
五、研究和處理授予學位的爭議和其他事項。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