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自然資源部海域綜合管理司組織,我中心承辦的《海域使用事中事后監管辦法(試行)》(下文簡稱《辦法》)研討會在津召開。自然資源部海域綜合管理司副司長劉立芬、論證監管處處長郭海波、副處長王冰、我中心系統集成室書記劉惠等參加了會議。會議邀請了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北京市億達律師事務所、自然資源部南海分局等單位專家,對《辦法》進行了研討,并提出修改建議。
《辦法》由自然資源部海域綜合管理司牽頭組織編制,我中心海域動態監測工作組參與編寫。該辦法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和要求,規范監管行為,創新管理方式,維護海域使用秩序,促進依法治海、生態管海組織編制的。
劉立芬副司長強調,深化海域使用事中事后監管是加強我國海域資源宏觀調控,進一步促進生態用海、集約節約用海的重要手段。《辦法》是改變當前重審批輕監管局面,規范海域使用行為,維護海域使用秩序的重要體現,希望各專家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在法律視角提出寶貴意見;郭海波處長對該辦法的編制過程及依據進行說明,并希望專家對如何劃分用海行為、如何對用海行為展開有效監管給出建議。中心海域動態監測工作組對該辦法制定依據、起草過程及辦法內容做出詳細介紹。與會專家肯定了該辦法的基本思路和框架結構,并就明確各部門監管內容、規范監管流程、保證海域使用權人合法權益等給出了合理性建議。
我中心海域動態監測工作組在參與《辦法》編寫的過程中,充分落實自然資源部領導在全國海洋工作會議上提出的“規范海洋行政權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部署,全面發揮我中心現有的成熟監管手段,為《辦法》的出臺提供堅實的支撐作用。
建設海洋強國是每一個海洋人的畢生夢想,而依法治海、生態管海是建設海洋強國的根本保障。我中心作為自然資源部的技術支撐單位,必將在建設海洋強國上下功夫,描繪好海洋強國的發展藍圖!
(集成室 楊潔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