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至12日,應海南省自然資源廳邀請,我中心派員參加了浙江和廣東兩省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市場化管理調研。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多次提出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又進一步鮮明指出“經濟體制改革必須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
黨中央國務院的這一思想在自然資源領域也得到了具體貫徹落實和體現。自2015年起,黨中央國務院在先后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文件中,都提出了要“建立健全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拍掛市場化出讓制度。”2017年,中辦、國辦聯合印發了《關于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意見》,2019年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貫徹落實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意見的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提出要開展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市場化工作,并將浙江、廣東、海南三省確定為市場化試點地區,總結經驗并推廣。
2019年是深入推進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市場化工作關鍵的一年,我中心承擔了部下達的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市場化政策研究有關任務,同時也為試點地區提供技術支撐。當前,海島管理的思路在發生著轉變,國家對無居民海島開發持愈加審慎的態度。那么,如何在這一形勢下推進無居民海島市場化工作,成為當前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
浙江、廣東和海南三省是我國海島數量較多、資源稟賦優越、開發類型多樣、保護和利用管理基礎較好的省份,在市場化方面也在不斷進行探索和改革,尤其是浙江和廣東兩省,先后在2013年和2019年發布了各自的無居民海島市場化政策,并有案例實踐。
此次調研,主要是針對浙江、廣東兩省在無居民海島市場化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和面臨的實際問題和解決措施進行經驗學習和交流。調研組一行先后與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有關部門的同志進行了座談,從政策制度、出讓實踐和管理經驗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深入的交流和學習。另外,還對廣東省珠海市三角島的市場化實踐進行了實地考察,通過與管理部門和開發業主的交流,了解無居民海島市場化開發過程中面臨的實際問題和解決措施,為海南省下一步制定市場化方面政策提供借鑒和參考。(海域室 李曉冬)
調研組與三角島業主交流
廣東珠海三角島岸線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