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與海南省人民政府簽署《自然資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深海)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協議簽署后,部省雙方將按照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建共享的原則,共同打造功能完備、開放共享的國家級深海試驗場,以滿足深海儀器裝備產業發展、深海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國家海洋觀測監測業務體系建設、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發展以及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發展等重大需求,構建深海裝備“技術研發、測試試驗、成果轉化、產品孵化、檢驗檢測”于一體的公共服務平臺。
自然資源部履行推動海洋強國建設、海洋經濟發展相關職責,按照“北東南,淺海+深海”布局的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體系,在山東威海、浙江舟山、廣東珠海、海南三亞建設四個試驗場區。2021年9月,自然資源部與山東省人民政府簽署《自然資源部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建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威海)協議》。一年來,在自然資源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威海)能力建設扎實開展,業務化運行管理水平顯著提升,服務海洋科技創新及產業化的領域不斷擴展,發揮了重要的公共支撐服務作用。此次自然資源部與海南省人民政府,就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深海)共建協議的簽署,標志著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體系在深海場區的建設上邁出了重要一步,將為我國深??茖W研究,深海觀測、監測、調查和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裝備研發,提供重要測試試驗平臺,對我國深??萍紕撔潞秃Q螽a業發展具有顯著的支撐和促進作用。(試驗場中心 蘆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