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要求,結合我中心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現將2021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堅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3.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注重對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的考核。
4.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調劑復試基本要求
1.調劑規模:5名。
2.學習與培養方式
中心培養非定向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學制3年。畢業后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研究生在學期間,可享受中心提供的助學金和助研補貼。
3.復試分數線確定及調劑接收條件
中心復試分數線確定為290分,單科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分數線,不接受同等學力調劑。申請調劑復試的條件:
(1)初試要求: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且統考科目須為英語一、數學一,初試業務課二的考試科目應與申請調入方向的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一志愿報考學術型或專業型碩士的考生均可申請調劑,初試成績相同的考生,學術型碩士優先。
(2)本科專業要求:
主要為海洋科學、海洋技術、地理信息科學、電子信息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儀器儀表、自動化、機械等相關專業。
三、報名方式
1.滿足調劑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申請,系統開放時間為2021年3月22日10:30至2021年3月23日24:00。在網上調劑系統申請復試的考生,中心按調劑要求進行審核和篩選后,確定進入調劑復試名單并在系統中發送復試通知。中心復試不收取考試費用。
2.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在系統中確認是否參加復試,如確認參加,須同時將準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以及調劑申請表、個人簡歷、本科成績單(加蓋公章)、初試成績單材料發至notcyjs@vip.126.com,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郵件統一命名為“復試-考生姓名-第一志愿專業-初試成績”。身份證丟失的考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帶照片)。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提供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參加網絡遠程方式復試考生在遠程復試系統中提交即可)。
3.中心將視復試錄取情況確定是否再次開展復試,以中心門戶網站或研招網發布公告為準,請有調劑意向考生隨時關注。
四、復試規則
1.復試名單確定及公開
復試按照專業研究方向實行1:5差額復試,達不到1:5按照實際人數參加復試。復試名單根據復試分數線和調劑接收條件進行篩選后,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名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名單將在中心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2.復試內容
復試總分為100分,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采用面試考核。筆試不再單獨進行,內容在面試中考核。
專業能力考核(40分),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對考生以往的學習情況、本科成績及科研情況、專業實踐能力等方面進行基本了解。
外語能力考核(20分,其中聽力10分,口語10分),以自我介紹、口語對話等形式對考生外語聽說能力進行考核。
綜合素質考核(40分),考核內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
五、復試辦法
考慮疫情形勢、應急響應級別和中心實際情況,選擇采用現場復試、網絡遠程復試或混合方式進行復試。具體采取何種方式將在復試通知中明確。
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請填寫《國家海洋技術中心研究生復試健康情況登記表》(附件1),上報乘坐的交通工具和車次/航班號以及14天內健康情況和行蹤報告,同時提供天津健康碼(綠碼),中高風險地區考生還需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手寫簽字版《國家海洋技術中心研究生復試健康情況登記表》、天津健康碼截圖和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請隨復試材料發送到notcyjs@vip.126.com。
網絡遠程復試使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作為復試系統,中國移動“云考場”作為復試備用系統。參加網絡遠程復試考生請提前登陸兩個系統并熟悉使用。復試環境及設備要求請見附件。
六、擬錄取規則
1.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 +復試總成績×50%。
2.錄取時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錄取。同批次內按照研究方向(培養方向)對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復試成績也相同,按照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復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3.復試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根據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進行,標準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
4.有以下情況者,不予錄取:
(1)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4)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擬錄取通知發送后,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6.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擬錄取名單在中心門戶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7.公示無異議,中心將函調本人現實表現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政審不合格,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七、嚴肅考風考紀
考生禁止在復試期間或復試后泄露復試內容,禁止錄制復試視頻在網絡傳播,禁止采用一切方式實施作弊。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中心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凡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復試信息實行公示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考生如對復試成績持有異議,可在復試結果公示期內向中心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復議結果在一周內通知考生本人。公示期間如有發現考生信息造假,一經查實,即取消錄取資格。
公示網址:www.qzoc.com.cn(中心門戶網站)
咨詢及申訴渠道: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子信箱:notcyjs@vip.126.com
電話號碼:022-27536950
通訊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芥園西道219號
附件:1.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研究生復試健康情況登記表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