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市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及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招生工作進展,向招生委員會通報招生工作進展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事項;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四)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并報送我中心分專業招生計劃;
(五)起草、報批和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六)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
(七)負責實施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八)履行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九)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中心復試基本分數線劃定依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經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中心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專業(專業代碼:081505)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按照工學照顧專業A類考生分數線確定,總分260分,單科35分(滿分=100分)、53分(滿分>100分)。
復試按照專業研究方向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不足比例將按實際合格考生人數組織復試,我中心不開展破格復試。中心將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復試前,人事處要嚴格進行考生資格審查。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應按通知要求提交如下資格審查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須提交臨時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二)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三)學歷學籍材料
1. 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 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如學歷校驗未通過或學歷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 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四)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五)其他材料
1.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手寫簽名)
2.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碩士研究生復試信息表》
3. 政審材料(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應屆畢業生可由所在學院填寫并加蓋印章)
4. 成果證明材料,如:外語水平證明、各項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專利等。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按要求提供符合申請調劑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我中心將根據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及有關部門的審核結果執行。
(一)復試形式:現場復試,視情況開展遠程線上復試。
(二)復試時間:具體時間以中心復試公告為準。
(三)復試地點:國家海洋技術中心芥園西道219號
(四)復試費用:中心復試不收取考試費用,體檢費用由中心報銷。
(五)復試組成: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專業外語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考核。其中專業能力和專業外語能力考核一般采用筆試形式,綜合素質考核一般采用面試形式
1. 專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專業和研究方向基礎理論、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別是考生對基礎知識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
2. 專業外語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專業和研究方向外語翻譯能力。
3. 綜合素質考核:考核內容應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生外語聽說能力;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
筆試時長一般為90分鐘,綜合面試時長一般為20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可由面試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適當調整。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至少兩門與專業及研究方向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以筆試方式進行。
如開展遠程線上復試,筆試知識點將在面試中考查。
(一)復試試題的命制、保管和評卷參照中心自命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二)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總分(100分)=專業能力考核(30分)+專業外語能力考核(10分)+綜合素質考核(60分)。
復試體檢工作由中心統一安排。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中心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中心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中心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符合中心招生專業及研究方向的報考條件
調劑復試分數線:總分290分,單科38分(滿分=100分)、57分(滿分>100分)。
(三)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應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為英語一、數學一(海洋遙感技術方向數學一、數學二均可)。
(五)一志愿報考學術型或專業型碩士的考生均可申請調劑。
(六)本科專業要求:
1. 海洋觀測傳感器技術方向:主要為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海洋技術等相關專業;
2. 海洋觀測集成技術方向:主要為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海洋技術等相關專業;
3. 機械設計及應用方向:主要為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等相關專業;
4. 電子與通信工程技術方向:主要為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自動化等相關專業;
5. 海洋遙感技術方向:主要為地理信息科學、地理空間信息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海洋科學、大氣科學等相關專業。
(七)同等學力人員申請調劑,還應具備下列條件,并在申請調劑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發送至招生郵箱:
1.進修過調劑專業及研究方向相關本科專業8門以上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提交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掃描件)。
2.已在公開出版的北大中文核心學術期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過調劑專業及研究方向相關專業的學術論文(提交期刊封面、含有本篇論文的目錄頁和論文頁),或獲得過與調劑專業及研究方向相關的省級以上科研成果獎(為主要完成人)(提交證書掃描件),或主持完成省級以上科研課題(提交課題任務書、結題等證明)。
復試名單根據調劑接收條件進行篩選后,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專業研究方向實行1:5差額復試,達不到1:5按照實際人數參加復試。分批次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各批次復試前,人事處提前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參加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同時在調劑系統中發送復試通知。
(一)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二)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中心統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三)調劑系統開放前我中心將在研招網中心信息發布欄和中心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提前公布開放時間和開放時長。
我中心將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各有關部門下達的專項招生計劃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嚴禁超計劃錄取考生。根據教育部下達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調劑工作中結合復試具體情況,經中心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集體審議通過后,可能對部分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總成績(滿分100份)=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50%+復試總分*5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錄取時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錄取。同批次內按照研究方向對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復試成績也相同,按照復試成績中的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綜合素質考核成績也相同,按照初試統考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海洋遙感技術方向數學一優先);若初試統考數學成績也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考生進行一輪加試。錄取考生復試成績應大于等于60分。
(一)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三)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未經我中心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七)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報到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招生咨詢電話:022-27536950
招生郵箱:notcyjs@vip.126.com
監督檢查組電話:022-27536993
中心門戶網站網址:www.qzoc.com.cn
中心研招信息網址:www.qzoc.com.cn/cn/index/yjsjy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
2023年3月23日